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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表達無國界,Sony [童心協力看台灣 從我的高度拍世界]之「數位表達賽」活動,是一個提供偏遠地區國小學童學習數位影像表達與對外交流的機會與平台。自2006年舉辦至今,全省各地已累計有兩千多位偏遠地區的學童參與過活動,並藉由城鄉甚至是國際間的交流,感受不同文化刺激,透過活動的參與體驗更多不同的生活經驗。
活動對象之權利義務:
競賽組: 須於作品繳交截止日期(民國99年05月17日)前完成作品繳交工作。活動期間,Sony活動小組將視情況不定期以電話訪問
  參賽學生及老師,或實際拜訪參賽學校,評估作品製作過程,或提供相關技能訓練。
觀摩組: 教育部統計處所公佈之偏遠地區小學亦歡迎組隊報名,惟不納入競賽組的比賽評分,主辦單位將另行獎勵表現優異之
團隊。
活動對象之規範:
各校可自由報名參賽,每校不限參加之隊伍組數。
各年級可自由組隊參賽,每隊人數限制為三人,分別擔任故事內容創作、影片(或照片)拍攝、以及影片(或照片)剪接等工作。
每名學童僅能報名於一組競賽隊伍中,如有跨兩組報名之情事,一經查獲,主辦單位將請該校指導老師指定其參與其中一隊,
參賽者不得異議。
競賽方式採團體創作,不同年級可混搭參賽,參賽相關器材與軟體由參加競賽小組自行負責。
如有頂替、不實報名,將取消參賽資格,日後如得獎,亦將取消得獎資格。
每組限一位指導老師,惟指導老師不限於擔任一組隊伍之指導老師。
競賽報名階段:
競賽組應於民國99年01月21日前致電Sony活動小組 邱之音小姐(02-2522-3003)確認報名意願。
所有參加活動之隊伍(包括競賽組與觀摩組)需於民國99年02月26日前填妥正式報名表,以e-mail(csr@sony.com.tw)、
傳真(02-2522-2063)或郵寄(104台北市長春路145號5樓)至Sony活動小組,並由專人以電話確認後方始完成報名,或是請您 主動來電 02-2522-3003 邱之音小姐確認完成報名。
所有作品(包括競賽組及觀摩組)繳交截止日期為民國99年05月17日,以郵戳日期為主。
作品呈現之規範:
競賽組與觀摩組作品類別分為「數位照相機組」與「數位攝影機組」兩組,內容須為參賽小朋友原創之作品,如發現有抄襲或
盜用其他作品時,將取消參賽資格。
作品請以影片或PowerPoint的形式呈現,總長度以不超過八分鐘為限。
數位相機組內容的呈現可穿插動態影片,惟不得超過作品總長之20% 。
數位攝影機組內容的呈現可穿插靜態照片,惟不得超過作品總長之20%。
如作品中照片與影片比例失衡,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更換組別參賽,或經評審會議討論是否取消參賽資格。
作品可透過剪輯、音效、音樂、字幕、旁白、轉場特效等來增加「故事表達」的豐富性。
作品呈現之範例:
苗栗縣大南國小有個很棒的生態池,小朋友們透過生態池,了解生態保育對環境的重要性,並透過解說訓練宣揚環境保護的重
要性。你們學校是否也為了環保而發展出不同的學校特色呢?而你們自己是否也曾為了環保做了特別的訓練與努力呢?
快把這些過程與當中發生的小故事說出來吧!
雲林縣華南國小的小朋友,自動自發要為社區環境盡一份心力,透過到社區做簡報,來宣導環保的重要性。你們是否對於環境
保護也有不同的想法呢?試著實踐想法,並且趕快拿起攝影機或相機,把這個中間的過程與故事拍下來吧!!
嘉義縣龍港國小, 利用在地特色, 創造蚵貝藝術, 讓廢棄的蚵貝有了全新的生命, 既美觀又環保. 你們學校是否也有類似廢物利用的
活動呢? 讓更多人知道吧!!
範例中所舉的活動只是給大家參考,並不限定只能在這幾個題目中發揮,我們鼓勵大家發展每個學校裡面自己的環保故事,特別
是將活動從規劃到執行所有過程的故事,更是可以好好發揮的地方,趕快邀請全校的師生以及社區的鄰居,一起來做環保吧!!!
 
繳交作品之格式:
1. 照片建議以500萬畫素以上拍攝(至少要達300萬畫素),攝影機請以HQ(高畫質)模式攝錄。
2. 影片請存成DVD HQ (MPEG2 HD 1080i)或(MPEG2 HD 1440x1080 29.97 fps)等高畫質格式。(相片組可選擇存成影片或是PowerPoint)
3. 入圍之作品,Sony活動小組或將另行要求製作團隊提供作品所使用照片「原始尺寸」之數位檔案,作活動宣傳之用,請參賽小組 勿在活動結束前刪除相關檔案。
各校繳交作品時請以光碟片儲存作品繳交。(每件作品組一張即可,一組一張,請勿多組作品混燒一張)
因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善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以掛號交寄。繳交作品前請再次確認所燒錄資料之完整,如遇主辦單位無法讀取作品,得電請指導老師重新提供。參賽單位須於期限內補寄備份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各校所繳交之參賽作品恕不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所有參賽交件含下列物品:1.作品光碟片2.報名表(請以電子檔方式存於作品光碟片中並以一份紙本方式附上),活動小組收件確 認光碟資料可讀取後即以電話通知指導老師。
未能於民國99年05月17日收件截止日前繳交之參賽作品,視同自動喪失參賽資格。
作品繳交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104長春路145號5樓 Sony活動小組 邱之音小姐 收
 
首獎:「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每組小朋友各得數位相機一台。
優等:「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各乙組,每組小朋友各得數位錄音筆一支。
佳作:「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各貳組,每組小朋友各得Walkman隨身聽一台。
特別獎:「數位相機組」與「數位攝影組」共參組(組數依作品成績而定),每組小朋友各得Walkman隨身聽一台。
所有得獎隊伍之指導老師將獲得精美贈品一組。
  * 註: 為了使評選更加公平,同時鼓勵更多參賽小朋友,主辦單位保有獎項類別變動之權力,敬請留意網站公告。
 
初選: 由所有作品當中擇優進入決選。入選名單預計民國99年5月底在Sony企業社會責任網(http://csr.sony.com.tw/)中公告。
決選: 由主辦單位邀請各領域專業人士負責評分。
 
  • 故事表達(40%)、攝影編輯(40%)、創意 (20%)
  • 評審重點:以著重兒童內心的思維及純真趣味的表達來評審作品,一經評審判定老師或成人介入指導過深,將酌予扣分。
  •  
    預計在民國99年6月中由主辦單位公告於Sony企業社會責任網(http://csr.sony.com.tw/)中。
     
    1. 評選辦法及獎項將由主辦單位確認後另行公佈,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2. 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由主辦單位適時補充公告之,也請隨時留意Sony社會關懷網之最新公告
    3. 著作權與相關規定: :
     
    (1) 參賽者同意所有參賽作品均無償提供該作品之著作權給Sony做學術研究、公益活動、社會關懷活動使用。
    (2) 所有參賽者均須保證其所因參賽所交付之所有參賽作品全部係屬參賽者之全新創作(即之前未曾參與其他比賽),且係自行創作 並保證均無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妨礙社會正當風氣、有悖於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或違反 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3) 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 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項(依性質無法追回者,得獎者應賠償獎項之價額)。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 任,並需自行負擔。
    4. 如有任何問題可電洽:(02) 2522-3003 Sony活動小組 邱小姐。
     
    Sony隱私權聲明:
    因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僅供此次競賽活動之用,本公司及各協力單位將嚴加控管,以保障個人資料之安全。
    Copyright @ Sony Taiwan Limited